大连房产律师网-大连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希胜的网站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王希胜律师 13840969156办公地址导航
查看: 547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8-2 19:2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购房者如果因为不小心或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虚假广告欺骗上当,不要自怨自艾,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从199  年2月1日起实施《广告法》第3条、第1条、第38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 H) S7 K( y; ~+ Y0 R0 {
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即购房者)可以要求广告主(即房地产商)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
5 M& n+ \: z( L6 T& N
3 O  v& y6 y  }3 i4 z  履行承诺、赔偿损失、退房等。房地产商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四个,即: 2 L; e) o6 ]+ ~# a0 Y! C3 ]
! J+ D  C1 Z4 \! q, |3 w! N
  其一,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 y  {+ T, l7 X6 n( E  {, d' H0 K# ~) F* z7 M6 @6 e9 W+ e
  其二,购房者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信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会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受到欺骗和误导。
( N6 j) V  F6 }7 [! s
8 i1 s' C( \5 B) X+ V  其三,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 U5 K8 R( y  ?; T+ e- c/ r/ J
0 [  f! h6 j. o* n
其四,损害与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9 i% T  T! g% R- \& ^+ C& R
购房者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房地产商的损害赔偿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大连房地产律师 王希胜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840969156 0411-83615018

手机版|联系我们|大连房产律师网-大连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希胜的网站 ( 辽ICP备15005998号 )

GMT+8, 2024-5-12 23:15 , Processed in 1.130362 second(s), 16 queries .

王希胜律师 | 13840969156 | 短信 | 地图导航 | 微信扫描,添加王希胜律师

辽公网安备 21020402000134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