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律师网-大连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希胜的网站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王希胜律师 13840969156办公地址导航
查看: 952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9-18 19:26: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96年7月24日 法复〔1996〕12号)
9 H" L( }1 ^) W0 J4 x+ L4 K9 }2 @% G8 U3 Z4 T  x

9 c5 S5 a! B7 P8 p6 F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2 Q: @# b+ K* e  Q. K" w  近来,有些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问题向我院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
' c) @6 k6 M- b7 H4 _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 R- b: L! N) w* r3 f* c" o( D$ u  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3 w5 Z  |4 M8 i, Y: r! t0 ~
  三、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最高人民法院(1993)法民字第9号《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时废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大连房地产律师 王希胜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840969156 0411-83615018

手机版|联系我们|大连房产律师网-大连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希胜的网站 ( 辽ICP备15005998号 )

GMT+8, 2024-5-19 23:48 , Processed in 1.138468 second(s), 17 queries .

王希胜律师 | 13840969156 | 短信 | 地图导航 | 微信扫描,添加王希胜律师

辽公网安备 21020402000134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