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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取得产权证的住房能做为财产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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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8-17 15:3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离婚诉讼中,其中一方单位(部队)集资建房,但房子没有完工,没有产权证、使用权证、军产权证,总之,只有集资收款收据,其它什么手续也没有
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作为财产分割吗?如果分割,法院将如何处理?如果不分割,是否会归军人一方所有?
以后军人一方办理了产权证,另一方是否可以再次提请法院予以分割?
谢谢!
2#
发表于 2006-8-17 16:15:14 | 只看该作者
能够分割
3#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4:50:0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麻烦解释清楚些

是没有产权证件的时候就可以分割,还是以后办出产权证件之后才可以分割?
谢谢!
4#
发表于 2006-8-18 15:36:11 | 只看该作者
发证前后都可以分割
5#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22:44:43 | 只看该作者

也许我太啰嗦,抱歉再问一下

您说的现在可以分割,是可以分割建房集资款,还是房屋居住权?
房屋居住权也属于财产分割吗?
6#
发表于 2006-8-20 08:07:39 | 只看该作者
房屋交工前不能分割。除非你们对房屋价值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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