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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三间房共计63平米(无房照).原是16年前校办工厂旧房子的一部分(三间房),经校党支部和校长研究同意,卖给本人,因房子破旧翻新盖三间标准砖混结构楼坐(也是16年前本人翻盖),现因校办工厂倒闭多年,原工厂所有破旧房子,学校无财力施修,委托当地镇政府出卖给个人,现在镇政府强收买我房子定性为违建物,出价317.46元/平米,共计20000元,正常房价在1000元/平米左右,本人不同意,后经多次交涉无果并告知如不同意将强行拆迁按200/平米(如果同意将转手卖给买方).
重点回顾:1 三间房共63平米,归本人所有,无房照(以前疏忽,现在办不下来).
2 镇政府定性为违建物,强行收买,出价为317.46/平米,正常房价为1000元/平米左右.
3 不同意将强行拆迁按200/平米,同意将转手卖给买方.
需要解答:1 此房子是否为违建物?
2 如果是违建物最少可以卖多少每平米,如不是违建物最少可以买多少?
3 本人是否可以不卖此房子?
4 此房是否可以强行拆迁?
注意:由于本人是和政府打交道,手指斗不过手腕,如果有专家看到了此帖子,请麻烦写出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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