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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纠纷,请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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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5-11 10:3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有三间房共计63平米(无房照).原是16年前校办工厂旧房子的一部分(三间房),经校党支部和校长研究同意,卖给本人,因房子破旧翻新盖三间标准砖混结构楼坐(也是16年前本人翻盖),现因校办工厂倒闭多年,原工厂所有破旧房子,学校无财力施修,委托当地镇政府出卖给个人,现在镇政府强收买我房子定性为违建物,出价317.46元/平米,共计20000元,正常房价在1000元/平米左右,本人不同意,后经多次交涉无果并告知如不同意将强行拆迁按200/平米(如果同意将转手卖给买方).

重点回顾:1 三间房共63平米,归本人所有,无房照(以前疏忽,现在办不下来).
         2 镇政府定性为违建物,强行收买,出价为317.46/平米,正常房价为1000元/平米左右.
         3 不同意将强行拆迁按200/平米,同意将转手卖给买方.

需要解答:1 此房子是否为违建物?
         2 如果是违建物最少可以卖多少每平米,如不是违建物最少可以买多少?
         3 本人是否可以不卖此房子?
         4 此房是否可以强行拆迁?

注意:由于本人是和政府打交道,手指斗不过手腕,如果有专家看到了此帖子,请麻烦写出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
发表于 2006-5-11 14:04:1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有房产执照或者虽是政府批准的临时建筑,但是已经超过适用期限,应当属于违章建筑,按规定不应该给予补偿,你的损失可以向学校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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