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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房产证-我心中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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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3 10:2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住在福强路华中街道。
      我于2000年购买由大连景合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房屋,街道和开发商用我们楼的5套住房合354平米抵了共建房的面积,由街道把这5套住房卖给了我们这5家坐地户。由街道开具发票(不是正规房地产销售发票)并和街道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总房款为16万元整。并交纳了气源费。合同中写着如果业主想办理房产证街道会配合办理。我们楼里有5户住户情况和我们家一样,在安装煤气管道时街道不承认我们交纳气元费。所以没有给我们几户安装煤气。当时买房的人已经退休,但当时办理购房的各项缴费纪录都在。这很明显是街道内部挪用资金。
   更重要的是其他住户都办下了产权证,由于我们的房屋没有在房产局登记,因此至今没有办下房产证。我想如果在房产局登记的话,街道就必须交纳销售这5套住房的税费所以街道为了逃避这笔资金也迟迟不配合我们办理房产证。把我们像踢皮球一样来回踢了5年。 我们街道还有6户和我们的情况一样共11户。
       我想咨询有关专家像我的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办下房屋产权证?通过什么手段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和证件?
我的电话是041182863692

[ Last edited by chuchun on 2005-11-23 at 10:31 AM ]
2#
发表于 2005-11-23 11:13:07 | 只看该作者
开发商将房屋交给街道,街道再卖给你们,实质是二手房买卖.
若当初和开发商签合同,由街道和开发商协调他们间关系,也就不会出现今天这些问题.
可以起诉街道要求履行协助办证之合同义务,相关街道扣下的费用让其吐出来,把手续完备,办下房屋产权证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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