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律师网-大连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希胜的网站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王希胜律师 13840969156办公地址导航
查看: 993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房屋维修问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5-14 22:4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王希胜律师:
             您好,
      

       我家厨房棚顶渗水,渗水情况大约是在多年前楼上邻居家装修后开始出现,后来楼上邻居将房子出售给他人,姑且称购买者为第二任房主,在第二任房主搬进来时,我请其务必将之前的渗水问题修好。由于渗水时间较长,厨房天花板墙壁已有大面积发黄水印,渗水的管子位于厨房天花板与楼上邻居家地板之间,第二任房主不同意将地板起开检查漏水点,而是采取铺洒水泥的方式敷衍行事,因此渗水问题始终没有修好。我的房屋没有购买产权,我将房屋问题反应给物业公司,希望物业能够进行维修,但物业认为渗水是因为邻居装修时私自改动管子造成的,且其购买了产权,因此应由邻居进行维修,物业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处理方式由我自己与邻居协商。我曾经多次找过邻居,但其一直不予理会,并采取方式躲避来应对。由于房子房龄较久,大概有20余年,不是封闭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房子常年有此疾患,给我造成了一定损失和不便,而物业和邻居之间互相推脱责任,房屋出现问题后,维修困难,也给我带来很大困扰。

我的问题如下:
1、如果物业认定是楼上邻居私自改管造成渗水,可否由物业与邻居进行交涉让其进行维修,物业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直至修好?
2、如果楼上邻居拒不维修,而我的房屋是使用权,物业是否有责任进行维修?
3、如果楼上邻居不同意将地板起开,我该如何维权?

感谢您耐心看完我的咨询,请王律师加以指点,期盼您的回复,不胜感激。
2#
发表于 2009-5-19 16:46:41 | 只看该作者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公司通常对擅自改动部分不予维修,,是否合理,看物业合同约定。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要求楼上业主予以维修。建议将楼上业主和物业公司均列为被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大连房地产律师 王希胜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840969156 0411-83615018

手机版|联系我们|大连房产律师网-大连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希胜的网站 ( 辽ICP备15005998号 )

GMT+8, 2024-4-20 19:21 , Processed in 1.171143 second(s), 17 queries .

王希胜律师 | 13840969156 | 短信 | 地图导航 | 微信扫描,添加王希胜律师

辽公网安备 21020402000134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