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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 我于婚前购置的住房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租金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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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8 17: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1、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产生的收益为共同财产,由于购买房屋主要是指自己居住,如果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对外出租产生的收益,在法律认定中有可能会认定上属于个人财产的投资行为,建议你尽量规避以上的租金问题;
2、需要争得你公公的意见,在法律上,因为你有自己的房屋,你完全可以搬回自己的房屋内居住;
3、可以作为证据;
4、如果对方有过错,离婚案件中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主张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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