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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去年11月份租了现在住的一楼楼房,这个房子是由中介与房东签定的二年托
管合同,于今年6月4日到期.我去年11月份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是由上一个房客与中
介签定的租房合同(也是于今年6月4日到期),但在去年11月份由我转租过来,当时
便与上一个房客去中介办理了转租更名手续,随后我便搬了进来,因为与中介的租
房协议上,屋内物品只有一个热水器,和一些80年代的老式家具(桌子、椅子、柜子
什么的),当我和上一个房客交接的时候,中介也并有来住房处检查物品进行交接
。
现在中介与房东签定的二年托管协议即将到期,前几天房东来看房子的时候
,看见他的一个高低柜和沙发放在院子里(注:这个住房是一楼,有一个小院子,小
院子里没有棚),因风吹日晒,已经不能用了,房东便问我,是谁把高低柜和沙发搬到
院子的,我告诉他,我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房东过几日便把中介找来,向中介
索赔1000元,但中介把责任推给我,说现在谁住这个房子就应该谁赔...我搬进来的
时候,那个沙发和高低柜就是放在院子里的,我以为一直都是放在那里的,并没有在
意.而且在我与中介签定的租房合同上,并没有"沙发"这一物品;合同上虽然有"高
低柜"这一物品,但因为我搬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也不知道放在院子里的柜子
叫高低柜.
请问,这件事根据法律应该怎么处理,我觉得我不应该赔偿,因为东西也不是我
搬出去的,我与上一个房客交接的时候,中介也没有派人过来交接,现在由我来负这
个责任不够公平.过几日我与中介租房合同到期的时候,如果中介要求我赔偿的话,
我就要与中介打官司,但不知道我是否能胜诉?
非常感谢!!
[ 本帖最后由 sara 于 2008-5-19 01:2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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