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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好!
我是瓦房店人,我们镇政府要搞规划征用我村一片承包地,每亩一万六千元一次买段,村里大部分农户同意,但我家不同意.
我家三口人,约有6亩多地,要全部被征用,我家就属于完全失地农民.没有其它任何安置途径,就是一次买段.按每亩一万六千元的标准补偿合理吗?
村里大部分人同意是因为一种占小便宜的思想,大家谣传以后土地说变就变,承包合同制约不了,现在得了就是便宜了.还有的说:将来如果村里全部土地收回了,集体给农民下发最底保障,现在被征地的农民也会得到的,就是说现在得到的征地补偿就是占便宜了.这种说法对吗?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的补偿标准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每人口八万三千三百元.我们这离那里大约30公里,而我家平均每人三万多点,这样的差距也太大了!我们镇也算是一个经济强镇,物价也相对高些,最普通的大豆腐也要2元钱一斤,我父母现在60岁,而且中国现在的经济增长速度又这样快,这点补偿能够维持我家长远生计吗?我也查过一些政府文件资料,感觉这样的安置不太妥当,但不知按当前的政策到底在一个什么样的标准算是合理的?
还有好心人劝说:胳膊永远也拗不过大腿,征地的是镇政府,就算有理也无处讲,假如上访了有人说管,可又迟迟不给解决,咱一个普通老百姓拖的起吗?真就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吗?
一个普通农民因个人合法权益在这里向各位咨询,盼答复!并以衷心的诚意表示感谢!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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