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律师网-大连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希胜的网站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王希胜律师 13840969156办公地址导航
查看: 521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2手房私改地热问题 在线等!!十分感谢!!!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4-19 21:5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好,我于3月末在沙河口区的叠翠园购买了一套2手房.房屋的暖气被原来的房主改成地热供暖,并说是自己找自来水的亲戚做的,之后我们在中介那里签定了买卖合同.进几天我上网查寻有关大连市关于供暖的有关方面政策才明确知道,大连市不让居民用户私自改暖气为地热供暖,但我们的合同都签了,房屋也即将交接.而关于地热方面的问题,前房主也给我们任何保证!!!我想问下,在该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权利让他对于私改地热的行为作出书面说明??除了这个我们还有什么权利来维护我们的利益呢?如果对方坚持不写怎么办,我们可以就这个原因不履行合同吗????
2#
发表于 2008-4-21 12:29:05 | 只看该作者
1、应当要求原房主对私自该地热的行为作出说明,如果出现任何问题由其进行赔偿等条款。
2、是否履行合同需要结合房屋买卖合同等情况综合确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大连房地产律师 王希胜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840969156 0411-83615018

手机版|联系我们|大连房产律师网-大连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希胜的网站 ( 辽ICP备15005998号 )

GMT+8, 2024-5-2 11:12 , Processed in 1.235501 second(s), 17 queries .

王希胜律师 | 13840969156 | 短信 | 地图导航 | 微信扫描,添加王希胜律师

辽公网安备 21020402000134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