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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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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2-31 17:2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律师:
你好!

前几天,我们邻居家水管爆裂,整个楼层都冲了水,这个时候我们楼下说发现他家的洗手间有漏水现象,他们找到了我们的房东,认为是我们的洗手间地板防水没有做好(我们洗手间做过两次防水),我们房东来看过情况以后对我们说打算找物业公司来检查维修,他也说了这样怎么也得半个月不能使用卫生间,当然他说我们有权利反对,因为我们签订了半年得房屋租赁合同,我们现在有权反对他这么做;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我们搬走,房东愿意承担违约金(合同上有标明在合同期内如果由于单方面原因而终止合同,违约方需要付给对方违约金-- 一个月的房租),当时我们考虑太不方便了,并未同意,房东就说可以等到我们合同期满后再来查看这个漏水的原因! 结果第二天一早房东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就带来维修工人把洗手间地面都给砸了,还砸坏了一根水管,致使我们在这两天内都没有水用(因为水阀一直都得关着),卫生间也不能使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不便,而房东对我们什么交待都没有就走了,留下一大堆烂摊子!在我们打电话询问他情况的时候,又变成另外一种说法了,他说我们可以搬走,但我们双方都不算违约,他说他这种情况是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算作他违约,又不同意支付我们违约金了![合同上是有写在不可抗力的条件下(自然灾害,政府和法律政策等)造成合同终止不算违约!]

现在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的这种情况能算作是不可抗力吗?房东的做法算不算违约?

麻烦律师尽快解答,谢谢!
2#
发表于 2008-1-2 18:40:20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房东提供的房屋不具有基本生活条件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解除合同,不属于不可抗力
或协商继续居住并少收租金
3#
 楼主| 发表于 2008-1-3 07:48:2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您,王律师!!!我们明白怎么弄了,非常感谢你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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