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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租,是否要多给房东两个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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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03:54: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9月6号租的房子,房租是一个月1480,按季度交的,合同签的一年,我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现在住了两个月了,我临时有事要退租,11月初告诉了房东.但是房东说如果11月6号交不上下个季度的房租,就解除合同,那我是否能拿回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押金是我的赔偿金?
2#
发表于 2007-11-10 13:03:02 | 只看该作者
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的,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给房主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3#
发表于 2007-11-12 13:28:50 | 只看该作者
徐律师,请问在此案中您提到的合同约定应该是什么情形?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难道按照约定还需要当事人补齐这一年的房租才可以离开吗?还是说,当事人将季度房租和押金全部交给房东即可离开??麻烦讲解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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