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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老年人权益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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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7 12:0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头和老太是93年登记再婚。两人住的房子是老头公司分的房子。95年房改要求个人拿钱(1万多点,按工龄,职称等优惠算)买。老头不让老太买,老头不愿意出钱,就由老头的大儿子(不是老太的儿子)拿的钱,但是房证是老头的名字(因为不是老头的话,房子不会那么便宜)。当时,老头家的儿子们内部立了字据说房子让两位老人住到不在了为止,现在老太手里有一份(没有老太的签字,也未公证)。前年老头去世了。老太才知道,房子已经过户到大儿子名下了。最近这所房子要重建,大儿子回来要赶老太走,并且把窗户拆了。而且说重建好了之后不让老太回迁了。

我想咨询一下,
字据是否有效?
在老太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产权过户,是否合法有效?
老太是否有居住权。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能够拥有居住权呢?
房屋属不属于老头老太两人的夫妻共有财产,能否将房屋要回?

[ 本帖最后由 无助的人 于 2007-10-7 12:56 PM 编辑 ]
2#
发表于 2007-10-7 17:18:52 | 只看该作者
老头和老太在婚姻存续期间参加房改,属于夫妻共有;
若确实是未经老太同意,隐瞒办理房屋过户应属于无效,应申请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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