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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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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7-30 14:42: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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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7-31 08:35:52 | 只看该作者
不应该是撤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而是确认合同无效!
3#
发表于 2007-7-31 11:32:53 | 只看该作者
1、宅基地只能在本经济组织成员间流转,转让合同无效,但合同无效,结合转让方的过错及受让方的实际居住年限及情况,综合应当给予一定的赔偿,但赔偿额度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差异。
2、作为原被告的代理律师会有不同的主张,如受让方同时可以主张居住权。
4#
 楼主| 发表于 2007-7-31 17:21: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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