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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关于房产继承的棘手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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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6-20 14:2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您好,我爷爷生前有一套地方产权的住房,他老人家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并且爷爷在世时说他的房子要给我爸(老三),但是爷爷什么遗嘱也没写就突然去世了。之后奶奶也坚持房子非要给我爸,然后她来我们家养老。
不知道这个手续应该怎么办,这其中奶奶的大女儿和老二都同意房子给我爸合情合理,就是老大比较不讲理,怕他以后闹事,所以想尽早办理遗嘱或者过户什么的,好把这个事情定死!
不知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定下这个房子,谢谢!!!
2#
发表于 2007-6-20 14:26:10 | 只看该作者
需要立遗嘱,签订协议,但不同意放弃的,可以酌情给予一定补偿。
3#
 楼主| 发表于 2007-6-20 14:31: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问题就是这个签字,所有人都签字同意,但老大要是不签字,遗嘱也能成立么?:(
4#
发表于 2007-6-20 14:31:51 | 只看该作者
不知到您说的地方产权的房子是什么概念。如是登记在您爷爷名下的私有房产,应为您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您爷爷去世后,属于您爷爷一半的应该按照法定继承。
以上请参考!
5#
 楼主| 发表于 2007-6-20 14:38:3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个房子是私有的,那么爷爷奶奶各一半,爷爷现在不在了,是不是爷爷的那一半自动归奶奶所有?还是爷爷的那一半归他的子女?
谢谢!
6#
发表于 2007-6-20 16:08:16 | 只看该作者
你奶奶只能将他的一半房产和继承你爷爷的五分之一房产份额立遗嘱给你父亲!
7#
 楼主| 发表于 2007-6-20 16:17:45 | 只看该作者
哦,大体明白了,这么说要想完全继承房子的话必须得所有子女签字?有人不签的话就得协商了?(一旦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也没办法么?)
8#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11:56:2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的各位,最后的问题有人能解答么??
9#
发表于 2007-6-21 12:32:18 | 只看该作者
其他子女可以书面放弃自己的继承份额.
10#
发表于 2007-6-25 11:25:05 | 只看该作者
有人不签的话就得协商了?(一旦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也没办法么?)---------------
老大不同意,只能就他应该继承的份额(1/10)主张继承。
可以与他协商;协商不成找有关部门(如村委会、家族长者、亲朋好友等)调解;
调解不成,可以进行评估并作价补偿他房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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