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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所有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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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0-10 08: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公证错误.公证只能证明妻子房屋产权的继承份额.对妻子死亡其个人份额,应当按法定继承.其次,妻子房屋份额继承后,如果你丈夫想给他女儿房屋的份额达到整房的一半,应是你丈夫赠于问题.第三,如果你与丈夫结婚登记,你替他还房债,你可以与他书面协议他房屋的产权与你共同所有.

[ 本帖最后由 tea001 于 2007-10-9 01:23 PM 编辑 ]
2#
发表于 2007-10-10 08: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2.  你与老公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你们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其产权为你们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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