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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所有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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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3-23 19:1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老公与我结婚前曾有过一次婚姻,在前次婚姻期间,有个女儿,盖有一所房子。他前妻死时,房子还没盖好。房子盖好后,,他曾去做过公证,公证他前妻死后,这房子由他与他女儿共同继承。现在他欠下盖房款20余万,与我结婚后,让我与他一起用所盖的一部分房子做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30万用来还盖房所欠的债和结婚用。
我想问我与他共同贷款偿还这债务后,这房子我有份吗?我该怎么做?
2#
发表于 2007-3-24 15:43:16 | 只看该作者
新盖的房子没有你的份额,其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如果用公积金贷款,则属于你替他偿还了个人贷款!
3#
发表于 2007-3-25 10:29:1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斑竹意见,如果协议夫妻双方财产AA制,则按照协议办理。
4#
发表于 2007-10-9 12:52:00 | 只看该作者

房子我有所有权吗

我跟老公结婚时有一套房子,房子为男方购买,房产证为婚后取得,房产证名字为我老公的。后我们将该处房子卖掉,加上结婚积蓄另购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为我与老公的名字,但一直未办理房产证与土地证。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有产权吗,如果有占有多少比例。谢谢!
5#
发表于 2007-10-9 13:08:5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证据为按份共有的,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
6#
发表于 2007-10-10 08:17:03 | 只看该作者
1.首先,公证错误.公证只能证明妻子房屋产权的继承份额.对妻子死亡其个人份额,应当按法定继承.其次,妻子房屋份额继承后,如果你丈夫想给他女儿房屋的份额达到整房的一半,应是你丈夫赠于问题.第三,如果你与丈夫结婚登记,你替他还房债,你可以与他书面协议他房屋的产权与你共同所有.

[ 本帖最后由 tea001 于 2007-10-9 01:23 PM 编辑 ]
7#
发表于 2007-10-10 08:22:33 | 只看该作者
2.  你与老公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你们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其产权为你们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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