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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改委在《行风热线》节目中就“物价和收费管理”相关问题回答市民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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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4 15:1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物业不许收取业户装修押金
) \8 B* w0 N& }; P9 V■首席记者 马野新 实习生 赖蕾蕾 3 l0 W2 z8 O6 u7 B' H6 t- G
本报讯 日前,在由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和大连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的《行风热线》节目中,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物价和收费管理”相关问题回答市民咨询时强调,物业公司不许再收装修押金。对于市民提出的一些热点问题,有关负责人也做了答复。 $ p6 G* B. h' z' T* ^, J
问:买新房入住时,物业公司收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100元的垃圾清运费、一年的物业费,合理吗?
% [/ o- m" b* g6 b  l) W3 E答:对于装修押金问题,已于2003年1月发文取消了这项规定,不允许再收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价格是放开的,自行清运垃圾的,物业公司不允许收100元的垃圾清运费。物业费问题,物业公司可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协议,物业公司可预收3个月的物业费,最长不可超过一年;若业主不同意,则只能收3个月的物业费。
9 Z0 D: W. k7 B& J0 Q问:今年调整的取暖费,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房一个标准,可有些区域锅炉房供暖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仍实行间歇供暖,如何解决?
4 {3 X$ U6 u$ G3 c0 n& i$ }! g答:虽然市建委前期出台了有关供暖质量不达标给用户退费的规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测温、退费很难操作。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这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目前已将这一问题反映给市供热办。
" C: X! f5 \4 n问:物业收煤气挂表费、改装费、报警器材料费是否合理? - ^; C6 b! x8 |$ ], f/ s9 \( `
答:收取煤气挂表费、报警器材料费是乱收费。根据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可私自改装煤气,若住户在自愿的情况下,由煤气公司专业人员改装,可按实际成本和材料费收取煤气改装费和热水器安装费。
* J, s, e+ S! ?& N4 e问:采暖费个人交,按建筑面积收取合理吗?尤其是没有采暖设施的部分,如何解决?
- Y+ a9 c7 |0 p' Q答:采暖费按建筑面积收取,一是历史上就是按建筑面积收取,成本审核也是按建筑面积测算的;二是现在城市住房所有权证明,房管部门目前拿不出所有房屋的使用面积数据;三是目前北方绝大多数城市都是按建筑面积收费;四是按建筑面积收费要比按使用面积收费标准低,换算过来基本是一致的。 : e% L7 O0 a; U
问:开发区非住宅供暖收费为32.50元/平方米,比大连市内高7.50元/平方米,为什么?
* Q$ L7 `' C$ r答:按照价格管理权限,2003年9月以前,除市内四区以外,各县、市、区自主定价,开发区供暖费标准是2003年以前制定的,因开发区供暖成本高于大连市内,所以收费高。 % p3 _  z3 R, j" f: u0 K* N
问:新买的房没装修入住,收物业费合理吗?
. s* a% i+ G. B答:除有特殊约定外,没入住收物业管理费属于合理收费。
& q6 s' g. z+ o问:房屋有质量问题,不交物业费合不合理?
0 K, U  q# C$ P0 |' I. z答: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企业负责维修,不交物业费不合理。 ! ?3 W5 m; t  m1 }+ u
问:电梯收费每月20元,是否合理? & v2 ~# q/ j3 }( z. Y
答:不合理,可拿收据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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