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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合同解除,恢复原状 [打印本页]

作者: 王希胜律师    时间: 2020-12-21 09:17
标题: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合同解除,恢复原状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合同解除,恢复原状

经房屋中介介绍,A于2019年x月x日在大连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大连金州五一路的售楼处,与大连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认购书》,约定A购买大连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金州区先进街道自然天城Cxx楼x单元xx层x号房屋,约定签订认购书7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A通过支付宝支付大连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款定金xxxxx元。
2019年xx月xx日A划卡支付大连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首付款xxxxxx元。
大连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约前将案涉楼盘抵押,签约时并未告知A,A知晓后虽经数次要求,大连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迟迟未能将案涉房屋解押,致使无法办理案涉房屋网签、备案等手续。
大连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预约合同约定,导致预约合同无法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署。
A要求大连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全部购房款。

结果:大连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迫全额退还A支付的全部购房款。

A的委托代理人:王希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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