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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屋质量引起的损失赔偿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d2exp    时间: 2009-6-16 09:24
标题: 房屋质量引起的损失赔偿问题
4楼 下水管道漏水。

3楼  为了调查漏点需要把装修过的棚顶拆除。

物业指出,因为4楼没有改动下水管道,管道漏水免费维修,但是3楼的装修损失不予负责,业主自行承担。

问题:3楼的损失究竟应该如何处理?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d2exp 于 2009-6-16 09:26 AM 编辑 ]
作者: 王希胜律师    时间: 2009-6-16 11:18
若在2年保修期内全部损失由开发商负责
作者: d2exp    时间: 2009-6-16 17:44
多谢。

如果超过保修期呢?是否是由3,4楼 与 物业协商解决?
作者: 王希胜律师    时间: 2009-6-17 08:48
物业仅负责维修,楼上无过错无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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