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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继承房屋变更登记 [打印本页]

作者: jianhua    时间: 2008-3-18 18:25
标题: 继承房屋变更登记
:o      有这样一个问题,盼望您能予以解答。
     父亲去世后,留下存款及一套住房,我们子女因与继母存在继承遗产争议,当年提出了诉讼并当庭形成调解书,即由我们兄妹继承房产、继母继承存款。但是继母取走存款,却拒不搬出,无奈我们要求强制执行。但执行庭法官考虑她年纪稍大,担心引出麻烦,迟迟未采取行动。今年她又与一老头同居于我们房产中。为避免其他纠纷,我们向执行庭法官提出变更产权登记。因为房产虽系在我父名下,但房屋产权证书却在继母手中,几次催要,像腾退房屋一样,继母拒不交出。所以我们在执行法官的支持下,向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了变更产权申请,由于没有房产证,需要办理登报声明(丢失作废),但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却向我们提出三天后到登机房屋看一下。我们的疑惑是: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到登机房屋看一下是看什么?如果老太太拿出房产证,我们是不是就不能办理成变更产权登记了。

      非常盼望您百忙中予以答复,谢谢
作者: 王希胜律师    时间: 2008-3-19 11:03
按要求去做就是了
作者: tea001    时间: 2008-3-19 11:08
拿法院调解书就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更名.
作者: jianhua    时间: 2008-3-19 18:02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没太明白。我问的是根据调解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同志到登记机关申请更名,登记机关在申请递交后(包括登报声明作废),要到登记房屋去看一下,是去看房产证是否真的丢失了吗?
作者: jianhua    时间: 2008-3-19 18:03
标题: 回复 2#3# 的帖子
没太明白。我问的是根据调解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到登记机关申请更名,登记机关在申请递交后(包括登报声明作废),要到登记房屋去看一下,是去看房产证是否真的丢失了吗?
作者: 王希胜律师    时间: 2008-3-20 09:00
内部具体程序不了解,你问问对方不就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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