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律师网-大连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希胜的网站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王希胜律师 13840969156办公地址导航
查看: 571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连市发改委在《行风热线》节目中就“物价和收费管理”相关问题回答市民的提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2-4 15:1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物业不许收取业户装修押金 + `8 g1 _! N: m2 }% d
■首席记者 马野新 实习生 赖蕾蕾 6 j4 w- v# g" F$ ]
本报讯 日前,在由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和大连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的《行风热线》节目中,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物价和收费管理”相关问题回答市民咨询时强调,物业公司不许再收装修押金。对于市民提出的一些热点问题,有关负责人也做了答复。
/ X- U3 _; [% r4 r7 s% I: T8 Y3 J; J问:买新房入住时,物业公司收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100元的垃圾清运费、一年的物业费,合理吗? 9 N2 t7 Q4 d9 y% K6 V+ d! i
答:对于装修押金问题,已于2003年1月发文取消了这项规定,不允许再收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价格是放开的,自行清运垃圾的,物业公司不允许收100元的垃圾清运费。物业费问题,物业公司可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协议,物业公司可预收3个月的物业费,最长不可超过一年;若业主不同意,则只能收3个月的物业费。
+ g$ f: ~& v- ~+ S问:今年调整的取暖费,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房一个标准,可有些区域锅炉房供暖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仍实行间歇供暖,如何解决?
( S+ F/ l' b9 M3 M1 f) D$ M6 v答:虽然市建委前期出台了有关供暖质量不达标给用户退费的规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测温、退费很难操作。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这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目前已将这一问题反映给市供热办。 ( G3 U+ ]/ i- x& G( V8 B  w
问:物业收煤气挂表费、改装费、报警器材料费是否合理?
  |$ j( ~! v5 w6 [  L答:收取煤气挂表费、报警器材料费是乱收费。根据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可私自改装煤气,若住户在自愿的情况下,由煤气公司专业人员改装,可按实际成本和材料费收取煤气改装费和热水器安装费。
5 d* d1 i' i2 y6 c  t3 Q问:采暖费个人交,按建筑面积收取合理吗?尤其是没有采暖设施的部分,如何解决?
7 V; A! h9 ~5 j) H# u! s答:采暖费按建筑面积收取,一是历史上就是按建筑面积收取,成本审核也是按建筑面积测算的;二是现在城市住房所有权证明,房管部门目前拿不出所有房屋的使用面积数据;三是目前北方绝大多数城市都是按建筑面积收费;四是按建筑面积收费要比按使用面积收费标准低,换算过来基本是一致的。 5 C6 @4 I# J6 w2 d" e5 m0 n: w% \
问:开发区非住宅供暖收费为32.50元/平方米,比大连市内高7.50元/平方米,为什么?
& m! l1 H, D% |1 E6 I答:按照价格管理权限,2003年9月以前,除市内四区以外,各县、市、区自主定价,开发区供暖费标准是2003年以前制定的,因开发区供暖成本高于大连市内,所以收费高。
) l( V! Q, g; Q问:新买的房没装修入住,收物业费合理吗? 3 [: @. r/ j/ ]9 }( _4 G2 ^  k
答:除有特殊约定外,没入住收物业管理费属于合理收费。
2 l6 G0 ^3 Q, _8 h+ i4 [问:房屋有质量问题,不交物业费合不合理? ; X' h5 }9 F( K: N
答: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企业负责维修,不交物业费不合理。 + U! F% o# g  T* x; g. N* _6 J
问:电梯收费每月20元,是否合理? - O; K" R/ e+ s: O8 \/ R* R' ]2 Y
答:不合理,可拿收据来投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大连房地产律师 王希胜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840969156 0411-83615018

手机版|联系我们|大连房产律师网-大连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希胜的网站 ( 辽ICP备15005998号 )

GMT+8, 2024-6-2 12:06 , Processed in 1.130985 second(s), 16 queries .

王希胜律师 | 13840969156 | 短信 | 地图导航 | 微信扫描,添加王希胜律师

辽公网安备 21020402000134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